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〕11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2022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教职员工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
二、课程调整
4月2日(星期六)执行课程表上4月4日(星期一)的课程。
三、值班安排
1.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放假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,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。
2.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,如遇重要情况,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清明节假期平安。
3.清明节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室电话:88166019,传真:88166104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按照学校《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(西邮疫控组发〔2022〕7号)要求,压紧压实工作责任,落实落细工作措施,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。
2.广大师生应提高疫情防范意识,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,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。节日期间,不提倡聚集和聚餐,尤其是不允许大规模聚集。
3.请师生员工密切关注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,非必要不离市。对确有外出需要的,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制度,返校师生管理措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。如因疫情形势变化,上级有最新政策要求,学校将另行通知。
4.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,全面检查用水、用电情况,加强防火、防盗措施,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22年3月30日